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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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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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9


八届四次临时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 年度,根据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企业发生人民币10,82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与有关人员进行必要沟通,了解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交易的背景与内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 2024 年度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企业进行交易,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820 万元。

(以下无正文)


八届四次临时董事会文件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石 瑛:

李建新:

Tieer Gu(顾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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