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进行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因合同额增加,担保金额由0.332亿美元变更为0.382亿美元
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英文名称COOECNIGERIAFZE,以下简称“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承揽并实施尼日利亚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66亿美元)向项目业主DPRP与DORC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及合同金额1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美元金额为0.166亿美元、预付款保函美元金额为0.166亿美元,合计0.332亿美元。担保期限预计为担保开出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现因合同调整,合同金额由1.66亿美元增加至1.91亿美元,且工期进行了延长。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合同所规定的银行保函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履约保函由0.166亿美元增加至0.191亿美元,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其他条款不变。
2、预付款保函由0.166亿美元增加至0.191亿美元,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其他条款不变。
(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已经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担保情况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
注册地点:尼日利亚DANGOTE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无法定代表人,设两名董事,分别为李小巍和顾洪。李小巍为海油工程副总裁,顾洪为海油工程总裁助理。
经营范围:该公司为实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而专门设立,经营范围为该项目的相关运营管理工作。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情况:
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0,846.76
负债总额 10,867.64
流动负债总额 10,867.64
银行贷款总额 0
净资产 -20.89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全年
营业收入 4,276.15
净利润 -21.04
2018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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