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方: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以下简称:
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是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
在乌干达注册成立的分公司。
资助对象:COOEC AND CPECC JOINT VENTURE(以下简称:翠
鸟联合体),该联合体由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和 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CPECC)Uganda Limited(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
子公司)组成,双方在联合体内权益份额为 50%-50%。
资助方式、金额、期限、利息: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
向翠鸟联合体提供不超过 650 万美元的借款,期限一年,利
率 6%/年,还款资金来源为翠鸟联合体执行项目收入,如出
现违约翠鸟联合体将支付贷款本金 0.15‰/日的罚息。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由于翠鸟联合体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并且翠鸟联合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也将对翠鸟联合
体提供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翠鸟联合体后
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
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 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和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组成紧密型联合体,执行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EPC3总包项目,为保证翠鸟联合体执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按照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双方各自承担50%权益和义务的规定,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与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需各自向联合体提供不超过650万美元、同等金额的资金支持,期限一年,利率6%/年。
2. 本次财务资助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由于翠鸟联合体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并且翠鸟联合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
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向翠鸟联合体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
为了保障乌干达翠鸟油田联合体EPC3总包项目顺利执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 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也将对翠鸟联合体提供同等金额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翠鸟联合体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情况
联合体名称:COOEC AND CPECC JOINT VENTURE(翠鸟联合体)
成立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注册地址:Uganda, Kampala, Nakawa Division, BUGOLOBI,
BLOCK 1-8
营业范围:油田地面工程施工
合作结构:国际有限公司乌干达分公司和工程建设公司乌干达子公司各自承担 50%权益和义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1,072 万美元,负债 1,030 万美
元,所有者权益 42 万美元,资产负债率 96%;累计确认收入 1,597 万
美元,净利润 35 万美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 1,368 万美元,负债 1,27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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