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制定“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方案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发展质效实现系统性提升
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战略引领,保持战略定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运营管理由“简单粗放”向“精益赋能”转变提升,坚定推进组织维度与项目维度并重,实现从成本管理能力建设、到降本提质增效、再到价值管理的三次跨越升级。圆满交付海基系列平台、海油观澜号、海葵一号等标志性大国重器;公司“一利五率”指标实现量质齐升,2023 年营收首次突破 300 亿元;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进海外本地化实体化发展步伐持续加快,近两年成功交付加拿大 LNG、壳牌企鹅圆筒型 FPSO项目、香港 LNG等境外项目,推动公司实现了由工程分包商、向工程总包商、再向“一揽子”国际工程总包商的历史性跨越。
未来,公司将坚持发展目标不动摇,突出“一揽子”工程总承包能力建设,加快培育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瞄准世界一流,聚焦短板弱项,
着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全面挺进国际化发展新阶段,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海洋能源工程公司。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价值提升
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在自身稳步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持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稳定回报股东,充分维护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于 2024 年 4月 25 日制定发布了《2024-202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自2002年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约63亿元。近三年现金分红14.46亿元,占三年实现净利润的比例42%,现金分红金额复合增长率 35.55%。
未来,公司在努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兼顾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继续实行持续、稳定和相对增长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将依法依规探索运用增持、回购、多次分红等市值管理措施,在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力争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价值提升。
三、坚持科技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强基工程”,积极布局战略新兴产业,“海葵“、“海基”、“单点液滑环”、“大型深水导管架调平器”等自研系列产品成功实现工程示范,导管架附属装置等产品系列在“海基二号”、“西江 30-2”等项目中推广应用,攻克大兆瓦 TLP 浮式风电平台、全球首个千米级水下智能发球管汇等 38 项关键技术,“深海一号”超深水大气田开发工程关键技术与应用等 2 项创新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持续夯实面向未来的数智底座,临港智能制造基地效率不断提高,关键工序生产自动化率达到 50%,业务数字化率达到 65%,推进标准化智造,促进产品预制和总装周期效率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成熟度不断提升,累计提供数据服务55 万次,实现了信息的高效整合与利用;深水导管架数字孪生系统不断
升级迭代,拓展应用到流花 11-1/4-1、陆丰 12-3 深水导管架,深水数字孪生领域取得关键进展。
未来,公司将以创新作为发展海洋能源新质生产力“主引擎”,持续锻造产业迭代能力,推动公司由传统油气向新兴产业、由中低端市场向高端市场延伸;持续锻造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浮式、水下子链建设,推动超大型 FPSO 产品系列、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系列高端产品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持续锻造数智转型能力,推动公司由产业数字化向数字产业化迈进,持续打造新质生产力。
四、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措并举加强沟通交流
公司及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配备专人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关工作,通过公司官网、e互动平台、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采取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路演、反向路演、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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