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科技:天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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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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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1



天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监督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和经营管理行为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和对公司的监督、核查工作。



第二章 组 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

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

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

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

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审计与法律风险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研究的有关事宜的前期准备

工作,并根据需要向委员会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纪检审计部提供的材料进行研究,将讨论结果提交

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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