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0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完
成期限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八一钢铁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完成进展情况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部分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的背景及具体内容
2017年11月20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截至2017年12月5日,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发布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7-077)。
2017年9月13日,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相关房产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序号 承诺名称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八钢公司向八一钢铁置入的资产为八钢公司下属的炼铁系统、能
源系统和厂内物流的整体资产、经营性负债与业务,以及制造管
理部和采购中心的资产、经营性负债与业务,现就上述标的资产
宝钢集团新疆 的权属情况做如下说明和承诺:
八一钢铁有限 八钢公司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的所有权,除部分房屋正在办理
公司关于标的 产权证书外,八钢公司拥有八一钢铁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的全部权
1 资产权属情况八钢公司利,标的资产之上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或
的说明与承诺 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导致标的资产被
函 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
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或任何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八钢公司已向八一钢铁真实、完整地披露了标
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就部分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八钢公司与八一钢铁将共同在
就八一钢铁拟购买的资产所涉及的其他土地、房产,八一钢铁将
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对于八一钢铁租赁的前述未办理房
屋产权证书的房产,本公司确认该等房产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存
在被拆除的风险,八一钢铁不会因租用该等房产对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八一钢铁因租用本公司所有的未办理产
权证书的房产而遭受损失的情形,本公司将对八一钢铁因此遭受
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钢公司向八一钢铁置入的部分房屋为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房
屋,现八钢公司就完善标的资产权属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宝钢集团新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入资产中存在22处新建房屋建筑物正在
八一钢铁有限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针对上述房产,目前八钢公司可对其实际占
2 公司关于完善八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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