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3年09月担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2023 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荣祥,男,1962 年出生,浙江东阳人,1991 年参加工作,教授、工学博士。曾任浙江大学电机系副主任、电气学院副院长、电力电子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工研院院长、科技园管委会主任、浙江大学国内合作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大学三伊电气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紫金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金程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董事;2021 年 09 月至今,任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故 2023 年度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它重大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因本人为新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3 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列席股东大会会议 1次,本人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合理建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相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赵荣祥 3 3 2 0 0 否 1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得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在任期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
本人与其他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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