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劳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克劳斯资讯
2024-04-26 22: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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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何斌辉先生、马战坤先生、孙凌玉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何斌辉先生、马战坤先生、孙凌玉女士自查及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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