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拟被处罚,受损股民切莫错过索赔机会
股友633222V83z
2017-12-15 15: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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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帮助佛山照明、海润光伏、美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民打赢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诉讼,并且代理股民正陆续或已经获得赔款

近期,刘华浩律师代理的上海绿新、大智慧安硕信息索赔案件部分案件已经获得了一审胜诉判决。
现: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证券索赔律师团队征集万家文化受损股民参与维权索赔。 有望索赔的条件:凡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购买万家文化,且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及其他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咨询方式:百度刘华浩律师 单位: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3002
索赔依据:2017 年 11 月 10 日,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123 号)。 根据该《事先告知书》显示:证监会认定,万家文化在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证监会拟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告诉记者,万家文化及龙薇传媒的虚假陈述行为给购买万家文化的股民造成了巨大误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则凡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购买万家文化,且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万家文化、龙薇传媒及其他责任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股民需提供的诉讼资料: 1、股民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股民买卖涉虚假陈述股票的对账单或交割单(载明身份证号,并加盖证券公司的章)。 作者:刘华浩律师 链接:https://xueqiu.com/6835752205/95305451 来源:雪球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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