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龙暗指遭有组织诬陷 律师表示赵薇夫妇恐难翻盘
祥源文旅资讯
2017-12-06 0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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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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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深夜,黄有龙发布微博,再次声明自己无辜,并表示将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家庭。接着,赵薇转发该微博,力挺自己丈夫。(相关报道>>>赵薇夫妇深夜突然发声称“委屈” 但走访她的多家公司后发现…

  对此,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证监会还没下达正式的处罚决定,因此赵薇夫妇尚未违法,至多是涉嫌违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赵薇夫妇想推翻证监会的指控,几乎没有可能。

  暗指舆论背后有强大势力

  一个月前,祥源文化一纸公告,将赵薇夫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事宜公之于众。具体的处罚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对涉事各方进行罚款,总金额240万元;二是三位涉事人员禁入证券市场,其中包括影视明星赵薇夫妇。

  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舆论一片斐然,人民日报海外版公众号侠客岛发布长文,评论此事。

  随后,赵薇丈夫黄有龙控股的顺龙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这并没有平息舆论,反而让质疑的声音更加汹涌,其中不乏有报道直指黄有龙神秘的财富来源。

  日前,黄有龙再次公开发声,控诉一些媒体报道不实,“(我)已经聘请律师取证,将以最快速度起诉谣言制造者与背后强大的推动势力。”

  此外,他还对赵薇表示,“我希望通过文化类上市公司支持你(赵薇)的事业更上一层楼,这是我的初衷,可惜事与愿违。也许我缺乏金融经验,也过于乐观判断自己的能力和形势,但我从没有过任何违法的想法或者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相信法律会调查清楚。”

  然而业内有声音认为,这些话是说给‘观众’听的,“难道他(黄有龙)没有赵薇的联系方式,才需要通过微博喊话?”

  翻盘概率很低

  从黄有龙的表态可以看出,他认为自己并无犯法之心。而赵铭律师认为,赵薇夫妇触犯法律的嫌疑,很难洗清。

  根据当时证监会下发给祥源文化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赵薇夫妇有申请举行听证会的权利。证监会对被处罚人(包括赵薇夫妇,但不仅限于赵薇夫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条之规定,就我会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会复核成立的,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从目前的大趋势上看,证监会是进行过仔细调查后,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前提下,才做的处罚决定。赵铭表示,历史上有多起被处罚人起诉要求证监会撤销行政处罚的,但是,目前尚未有翻盘的先例。

  同时,一旦赵薇夫妇的违法行为坐实,那么股民索偿也在所难免。此前,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应在此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祥源文化提起索赔诉讼,还可以将龙薇传媒以及祥源文化一并告上法庭。“我们认为,凡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并且2017年3月31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投资者可以索赔的主要对象为龙薇传媒、万家文化以及孔德永。”

  【事件回顾】

  赵薇收购万家文化事件大揭秘

  持续了近一年的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一事,以近期证监会的处罚而告终。以影视明星赵薇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龙薇传媒策划收购万家文化(现更名为祥源文化,股票代码:600576)时,由于公告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披露不及时,证监会对赵薇以及黄有龙进行处罚,在罚金的基础上给予5年的市场禁入。

  那么在事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证监会对其惩罚的原因是什么?股民在这中间有什么损失?杠杆收购如何进行的?

  收购案回顾

  首先“愉见财经”来整理整个事件进展的时间线:

  在上述的每一个事件节点,有关监管部门都会发来问询,与此同时,相应的股票价格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万家文化公告显示:

  涉案期间,万家文化 2016 年 11 月 28 日停牌(下图箭头1的位置),停牌时万家文化股价为 18.83 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复牌(箭头2)后,明星效应使得股民们纷纷入手万家文化股份,导致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 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 25.00 元,涨幅高达 32.77%。

  2017 年 2 月 8 日(箭头3),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 20.13 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 29.14%变更为 5%。2017 年 2 月 16 日复牌,当日下跌 8.49%, 第二个交易日下跌 6.89%。

  2017 年 4 月 1 日(休市)(箭头4),万家文化公告《解除协议》,次一交易日下跌 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

  2017 年 11月 7 日(箭头5),以上交易实在引人注目,证监会在此次收购案进行调查后,对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黄有龙、赵薇、 赵政、孔德永等进行处罚,包括罚金与市场禁入。

  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 8.07 元,较 2017 年 1 月 17 日股价最高点 25 元下跌 67.72% ,较 2016 年 11 月 28 日首次停牌前下跌 57.14%,超过腰斩。唉,真是心疼那些跟风明星入股万家文化的股民们。

  证监会因何处罚?

  此次收购案可谓是一波三折,市场一旦有风吹草动,关注市场波动的证监会必定会介入调查,通过证监会的处罚通知我们可以看到,此次收购方西藏龙薇传媒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成立,注册资本 200 万元,尚未实缴到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都为零,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从事国内文化方面的并购。

  也就是说,赵薇以一个空壳公司,以自有的6000万资金撬动了超过30个亿,小燕子果真很有胆量。不仅如此,龙薇传媒的借入资金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并没有准备好,而是在签订协议后才与相关银行商谈融资,而该银行的融资款项需经总行审批流程,能否最终审批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期间也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同时,在随后与金融净融资合作未达成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披露。在历次相关监管机构问询的回答中,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综上,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而龙薇传媒和万家文化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相关行为显然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理应受到惩罚,处罚内容如下: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

  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

  二、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 30 万元罚款;

  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

  四、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 第六条的规定,拟决定: 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以上的处罚,罚得好。但是同时广大的股民也认为此次处罚实在是太轻了。

  一方面,60万元的罚金对于赵薇黄有龙等人来说简直是皮毛,另外一方面,市场禁入对赵薇的影响也不大,赵薇以及黄有龙的主要投资市场是港股市场,除去对其信誉的影响以外,此次证监会的处罚更像是对广大投资者的一个提醒,切勿盲目更风明星投资者,关注市场变化,多方位穿透了解才能够避免此类血亏的再发生。

  杠杆收购有待规范

  从此次的杠杆收购让我们回想起著名的“宝万之争”,收购主体“宝能系”动用了多个资管账户,而龙薇传媒对万家文化的收购案则试图利用借贷资金进行收购,主要资金构成如下:

  第一部分,龙薇传媒向股东借款6000万元,利息等资金成本获豁免;

  第二部分,龙薇传媒向曾参与过圣莱达收购案的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必信”)借款15亿元,年化利率为10%;

  第三部分,龙薇传媒通过股权质押的形式向金融机构融资14.9亿元,年化利率约为6%。

  仅从龙薇传媒作为独立收购主体的角度而言,此收购之资金均系杠杆资金,包括借贷资金及股权质押资金等,杠杆被大举放大。

  事实上,在现行的收购案例中,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更迭的案例几乎都会有杠杆收购的广泛应用。而收购方直接出资的比例决定了杠杆倍数。杠杆倍数越小,不确定的因素也就越小,包括监管、审批、资金成本以及舆论等因素,在万家文化收购案中,正是因为资金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了最终的收购失败并且还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同时,正是由于杠杆收购的特殊性及对监管的“天然逃避”,实务中不少杠杆收购出现严重的后遗症。正因为如此,监管层近期频频表示要对高杠杆收购实行穿透式监管,期望通过重拳出击规范杠杆收购。2017年11月17日新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是在资管层面上面的穿透,要求资管最多嵌套一层,因此杠杆收购的穿透的规范也将或许逐渐出台。

  监管正在加强穿透去杠杆,投资者们请随时注意市场动态。

  【事件进展】

  2016年:

  12月26日:赵薇30亿元拿下万家文化 娱乐圈女股神变身实际控制人

  2017年:

  01月12日:万家文化回复上交所问询 称赵薇入主与“阿里系”无关联

  01月13日:万家文化:赵薇承诺收购及后续资金不会来源于上市公司

  02月14日:赵薇放弃控股万家文化:拟购股份缩水八成 陷内幕交易核查

  02月23日:万家文化解释赵薇“入主”变“入股”:交易受质疑 银行不借钱

  04月04日:赵薇愚人节“闹分手” 终止收购万家文化还互不追责

  08月04日:无缘赵薇之后万家文化易主 浙江企业家俞发祥将成新实控人

  11月09日:赵薇、黄有龙等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5年

  11月15日:赵薇夫妇或面临巨额索赔 10位律师征集集体索赔

  11月15日:新华社:赵薇夫妇收购“大戏”面临证监会处罚 监管“鹰眼”持续关注

  11月16日:赵薇老公黄有龙要求举行听证会 律师:无翻盘可能

  12月05日:赵薇老公就收购万家文化表态: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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