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4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8-04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皖江物流
股票代码: 600575
收购人名称: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住所: 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1号
通信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将其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因国有股权行政划转行为而引致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事项审核无异议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本次因行政划转方式而引致的上市公司收购事项才告完成;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在本报告书中援引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内容,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七、收购人、收购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收购人介绍·························5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1第四节收购方式·························· 13第五节资金来源·························· 15第六节后续计划·························· 16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8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1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2第十节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23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28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3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淮河能源 指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淮河能源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矿业 指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淮南矿业的全资子公
上海淮矿 指
司、一致行动人
皖江物流、上市公司指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淮南矿业100%股权无偿划转
无偿划转、行政划转指
至淮河能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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