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淮河能源资讯
2024-03-26 19:03:20
  • 5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在执行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2024 年度,本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公开招标,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事务所、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
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