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3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董事马进华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由独立董事谢敬东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卓敏(独立董事)、陈颖洲(独立董事)、谢敬东(独立董事)3 位董事会成员组成,卓敏(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截止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卓敏、独立董事陈颖洲和独立董事谢敬东组成,3 位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且主任委员卓敏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此外,还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第一次
见面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制定详细、可行的审计工作计划,并提示年审会计师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二)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第二次
见面会,会议主要内容为: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编制工作;同时对年审会计师独立性、专业能力、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和执行、审计程序等进行专业评价。
(三)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3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等议题。
(四)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等议题。
(六)2023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议题。
(七)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
购买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业绩补偿解除协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保证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