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的公告
康恩贝资讯
2024-04-26 16: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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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3,由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 万元—40,000 万元人民币

回购用途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5,140.4645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0%

累计已回购金额 24,596.63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08 元/股—5.0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和 1 月 2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临 2024-006 号《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临 2024—008 号《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5,140.46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57,003.7319 万股的 2.00%,与前
次披露数(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回购比例为 1.00%)相比增加 1.00%,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5.00 元/股,最低价为 4.0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96.63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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