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0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八年十月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董秘办,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董秘办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至董秘办进行发言登记,董秘办员工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八、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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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下午14:00点
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
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监票人2名
三、会议议案审议:
1、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四、审议上述议案、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问题
五、议案表决,总监票人宣布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六、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李健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3元/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胡耀军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合计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5元/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首次授予对象回购价款总计87.64万元人民币;预留授予对象回购价款总计45.50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2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2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议案二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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