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次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66.7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时间:2018年7月23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6年9月6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6年9
共计8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11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72,998,000股。
5、2017年3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向志鹏、陈友华、张高伟、胡耀军、陈昉、吴建楠、曾峰共7名激励对象合计8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4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3月20日。
6、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6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同意将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32元/股调整至3.22元/股;同意将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44元/股调整至3.34元/股。
7、2017年5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实际授予8,890,000股。
8、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办理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2,024.73万股。监事会审议并对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预留授予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
办理解锁,可解锁比例30%,可解锁股份266.7万股。监事会审议并对解锁条件
和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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