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2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暨持续督导总
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四月
声明和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持续督导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实施情况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本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业务经营数据等由国睿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报告不构成对国睿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报告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释 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2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国睿科技、上市公 指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公司
1、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南京国
本次交易、本次重 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组 指 95%股权
2、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拟购买资产/标的资 指 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
产 限公司 95%股权
标的公司 指 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交易对方,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交易对方 指 第十四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巽潜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夏智讯技术有限公司、张少华、
胡华波
中国电科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十四所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国睿集团 指 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国睿防务 指 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国睿信维 指 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巽潜投资 指 上海巽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智讯 指 北京华夏智讯技术有限公司
电科投资 指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电科财务 指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独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财务顾问
锦天城律师、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会计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中企华评估、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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