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8 日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包括独立董事张双才先生、独立董事兰霞女士、董事刘勇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张双才先生担任。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刘
勇先生不再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张双才先生、独立董事兰霞女士、独立董事宋学宝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张双才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5 日召开会议,听取了总经理、财务总监关于
2022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报告,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后,提请公司财务中心认真学习上交所
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关注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切实做好 2022 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
2、2023 年 3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意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并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3、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 年财务会计
报告》、《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2 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3年内审工作计划》、《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3 年第一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3 年 8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告》、《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3 年第三季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程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与会计师就相关审计重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书面发函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建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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