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康缘药业股友
2024-05-21 09:06:00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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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有权进行个人查询——请问将带有关部门印章的持股证明等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能得到股东数的回复?此外,很多公司都主动公开非报告期的股东数,可见这不属于重大消息,希望公司也能积极公开。 【答】康缘药业: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康缘药业的关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您需要查阅公司股东名册相关信息,请您提供证明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核实您的股东身份后会按照要求予以提供,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联系公司证券部门(0518-85521990)。同时,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遵循谨慎公平原则,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的股东人数。谢谢!¶¶2024-05-21 17: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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