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促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公告
康缘药业资讯
2024-02-06 17: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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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促进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

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为 1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均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

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切实促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进行表决,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及“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条件。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

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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