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促进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
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为 1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均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
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切实促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进行表决,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依照《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及“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条件。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
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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