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2023年董事会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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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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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杰平先生、董事
Claus Mai 先生、独立董事谢满林先生组成。2023 年 10 月 26 日,因原董事 Claus
Mai 先生已辞职,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杰平先生、董事丁远先生、独立董事谢满林先生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杰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公
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3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公
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2023 年 10 月 26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基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合同期限结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未来审计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

经审核,天衡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聘任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及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与公司内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提高公司内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3 年度,天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出具了相应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事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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