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
卓郎智能资讯
2024-04-29 20:19:43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0545 公司简称:卓郎智能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1740 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相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说明,详情参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卓郎智能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卓郎
智能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卓郎智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及《卓郎智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其中针对保留意见中涉及利泰醒狮以及福满源的坏账计提,我们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关于利泰醒狮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公司管理层基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谨慎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基于一个重要假设前提做为计提依据,即:利泰醒狮承诺在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将于 2024 年末前偿还对卓郎的设备欠款。作为控股股东将全力协助利泰醒狮尽快偿付设备款,并就利泰醒狮欠款净值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关于福满源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公司管理层基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福满源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时,考虑了一个重要假设前提作为计提依据,即:福满源承诺在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支持下将于 2024 年末前偿还对卓郎的设备欠款。2023 年 12 月,卓郎智能收到新疆证监局的行政处
罚,其中福满源被认定为卓郎智能的关联方。基于该情况,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在福满源设备再出售价格的范围内,对福满源的偿付义务履行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公司负责人潘雪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益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益民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3,578.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因此为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重大风险提示已在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详述,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5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