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9:*ST狮头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狮头股份资讯
2018-09-03 16: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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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0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控股
股东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涪”)一致行动人
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
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4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
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不超过
7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11,35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
股公司尚未增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9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出具的《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9月3日期间,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尚未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重庆协信远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苏州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0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远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1,4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0%。

(二)股东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8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协信远创),重庆协信远创承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狮头股份的部分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狮头股份现有股份总数的1%。”

2017年8月15日,上海远涪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共计4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7,494.8万元,增持价格为18.28元/股。由于上海远涪为重庆协信远创的全资孙公司,上海远涪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属于执行重庆协信远创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增持计划。因此,截至2017年8月15日,该增持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即前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该增持计划如下:重庆协信远创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不超过2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3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5,540.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15元/股至22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3、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该增持计划如下:重庆协信远创计划由其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不超过1,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4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700万元,增持价格区间为15元/股至20元/股。

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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