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在支持诉讼中始终以保护广大股东利益为初衷,坚持“追首恶”,此次依然将亿晶光电原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荀建华作为第一被告。 荀建华是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两项虚假陈述行为负主要责任的管理人员,至今为止仍是亿晶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将负直接责任的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被告并“追责到人”,是投服中心支持诉讼一直秉承的原则,目的就是降低其他广大股东因上市公司赔偿责任而受到潜在影响,通过司法救济途径彰显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