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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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3: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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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
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26 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 16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80.00万份,公司按照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行权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15-15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止,公司已收到 16 名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2,512,0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8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12,000.00 元。

2024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公司本
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登记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95,290,018 股变更为 1,196,090,018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95,290,018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96,090,018 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95,290,018元。 1,196,090,018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95,290,01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96,090,018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195,290,018股。 1,196,090,018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6个月时间限制。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他情形的除外。
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讼。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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