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
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 4 月 21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
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
司改组为企业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编号:L0014H211000001),并获得由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2022 年 9 月 21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电子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64 号),本公司吸收合并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筹建贵州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2023 年 5 月,贵州分公司开业。吸收合并后中电财务注册资本变更为 19.01 亿元,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成为本公司股东,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96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57.66%;
(2)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4.49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23.61%;
(3)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02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5.37%;
(4)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 0.89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4.66%;
(5)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0.75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3.93%;
(6)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0.40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2.12%;
(7)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0.38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2.02%;
(8)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 0.12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0.6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注册资本:人民
币 190,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波。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同业投资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信托资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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