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中国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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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6: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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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5

中国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中国软件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后,在对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已成就;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51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 714.3727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尚义、李新明、宗刚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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