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8
致: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栖霞建设)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栖霞建设公开发行
20 1 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 1 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或本次会议)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 1 7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