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2:关于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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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4 17: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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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4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8】0610号



关于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



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关于保留意见及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



1.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年报披露,2017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



公司临淄宏达、潍坊万宝与13家公司分别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在合



同订立后全额支付款项,资金流出累计 13.34 亿元。款项支付后,



宏达矿业及相关子公司又与前述13家公司签订了解除购销合同协议



书,并收回款项。宏达矿业下属全资子公司潍坊万宝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上海晶投实业有限公司预付货款金额为4555万元。双方于2017年6月签订采购合同,但之后采购合同一直未执行,票据也一直未收回。请补充披露:(1)区分不同交易对象分项列示公司与13家公司购销合同的形成原因、交易背景、终止原因,是否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2)公司向晶投实业预付货款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交易内容、采购合同未执行的具体障碍;(3)公司此前对供应商的遴选管控机制、采购预付款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整改措施;(4)请公司自查该 13 家公司、晶投实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括原控股股东中技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5)上述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款项性质,是否具有交易实质,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存款划出情况。年报披露,公司期后定期存款转入活期账户后有发生大额资金支付,涉及金额 2.64 亿元。请补充披露:(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包括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自查并逐笔列示上述资金支付的原因、资金去向、资金用途及性质、资金划转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2)公司此前沿用的定期存款管理制度、保管责任落实机制及相应的整改措施;(3)结合公司大额存款被划出的情况,说明公司尚未到期或到期后未办理解活的定期存款后续是否存在被划出的可能、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4)针对上述资金划出事项,公司与银行核实沟通的进展情况;(5)针对上述资金划出事项,公司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及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的具体方式。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诉讼纠纷情况。年报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司已收到法院送达 6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资料。其中4 个案件公司为共同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11,750万元;2个案件公司为单一借款人,借款本金共计 6,450 万元。此外,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公开网站上查询的信息,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司还涉及其他6 起案件纠纷,公司未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诉讼资料。请公司积极核实并披露:(1)上述诉讼涉及的诉讼事由、发生时间、诉讼金额、具体进展;(2)公司对上述诉讼是否计提预计负债及主要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3)公司对上述诉讼的应对措施和具体安排,如法院作出相应判决,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4)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包括原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全面自查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潜在诉讼纠纷,如有,请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



4.保留意见具体情况。公司年审会计师因无法判断公司涉及诉讼纠纷案件、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会计师补充说明:(1)无法判断公司相关诉讼纠纷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具体原因,会计师已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实施的替代程序,存在哪些需要获取但无法获取的审计证据,在获取过程中存在何种障碍;(2)无法判断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13家公司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下属公司潍坊万宝向晶投实业预付货款的真实目的和性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具体原因,会计师已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实施的替代程序,存在哪些需要获取但无法获取的审计证据,在获取过程中存在何种障碍;(3)无法判断大额存款支付的真实用途、性质的具体原因,会计师已取得的审计证据以及实施的替代程序,存在哪些需要获取但无法获取的审计证据,在获取过程中存在何种障碍。



5.印章管理情况。年报披露,公司在印章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未书面详细记录印章外借用印事项,不符合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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