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1:豫光金铅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豫光金铅资讯
2017-04-28 19:58:15
  • 点赞
  • 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9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7-02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15,961,834.39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公司利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的铅金属及利用废



塑料回收生产的改性再生专用料分别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和50%的税收优惠,公



司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该增值税退税款合计13,671,232.81元。



2、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加快发展,永丰县人民政府同意给予其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的抄告》([2014]563号),江西源丰于2017年4月20日收到企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450,829.58元。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江西源丰利用废旧蓄电池回收的铅金属享受



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税收优惠,该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27日分



别收到该增值税退税款1,068,738.00元、771,034.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



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