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8-01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年4月19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实到6名。会议由监事长刘益林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通过上述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7年度定期报告的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度出具的各期财务报告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相关事项的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相关投资事项中公司投资及收购行为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
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年年
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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