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0:交大昂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ST交昂资讯
2018-01-02 18:16:00
  • 点赞
  • 3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1-03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8-00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3日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7-034)。2017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7-036)。2017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7-037),之后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2017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7-042),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3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3、临2017-045)。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公司拟通过并购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契合的标的资产,为引入优质资产,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有效提升资产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重组的交易框架



1、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无关联的第三方。本次拟重组标的公司的资产为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药业”)实际控制人潘首德家族所持股权。万通药业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是民营科技企业。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拟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



3、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无关联的第三方。万通药业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是民营科技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该公司董事长潘首德及其家族。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涉及到相关问题积极研究、论证、沟通、协商,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为推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开展,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相应的业务和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1、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13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和2017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7-034)、《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7-036)。



2、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进行的资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2017年11月13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7-037)。



3、公司于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2017年11月10日)公司股东总数及前10大股东、前10大流通股股东情况,详见公



司于2017年11月2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临2017-038)。



4、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所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