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及11人收219万处罚 股民索赔报名启动
长园集团资讯
2020-06-15 15: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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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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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前溢价6倍多买来的“优质资产”,不仅没能承载预想中的战略转型大计,反而把上市公司拖入财务泥坑和造假风波。在证监会立案调查一年后,长园集团与长园和鹰间的罗生门事件真相得以大白。


  6月13日,长园集团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2016、2017年报存在违反证券法的虚假记载行为,深圳证监局依法拟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对尹智勇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史忻、刘瑞等另10名涉案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至20万元罚款。各项拟罚款合计219万元。


  深圳证监局同时认定,时任长园和鹰董事长、总裁尹智勇,时任长园集团监事会主席、长园和鹰财务总监史忻及时任长园和鹰常务副总裁刘瑞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拟决定对3人分别采取10年、5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深圳证监局查明,长园集团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14971.2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00.38万元;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20958.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989.83万元。两年虚增利润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21%、14.85%(追溯调整前)。此外,长园和鹰确认对M.T.SEWING的销售收入发生在其被纳入长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前,导致长园集团虚增2016年度、2017年度期末应收账款870.41万元。


  告知书显示,长园集团主动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


  回溯来看,长园集团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调查通知书》,后续公司一直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维权索赔资深专业律师吴立骏表示,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长园集团股票,并在2018年12月24日收盘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在追寻证券胜诉网或众维515网站上提交姓名电话股票数量报名加入诉讼索赔。


  2018年末,公司股东总数66395户。二级市场上,2015年6月以来,长园集团股价从前复权的28元以上高位一路震荡下跌,2019年1月曾跌至4元,市值蒸发300多亿元,让很多二级市场投资者被套。2020年6月12日,公司股价报收4.78元,市值62.4亿元。今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股东总数仍有5835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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