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9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5月 15 日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收到格力集团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摘要”)。因上述要约收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提示并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
一、关于由于收购价与停牌前价格较为接近,股价波动可能导致的要约收购失败的风险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停牌前价格为17.36元/股,要约收购价格为19.80元/股,溢
价率为 14.06%。公司股票复牌后,股价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二级市场股价高于
要约收购价格,进而导致本次要约收购的预受股份数量无法达到生效条件约定数量的情形。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可能导致要约收购未达到生效条件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期尚不确定、要约收购可能失败的风险及股东可能减持的风险提示
经向格力集团了解,格力集团将在获得珠海市国资委、广东省国资委等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后披露《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届时本次要约收购的具体起始日期将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中予以明确。本次要约收购能否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与备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若未来无法获得相应审批,则将导致本次要约收购无法实施。
若本次要约收购未达生效条件,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要约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合计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期尚未确定、要约收购可能失败及因要约收购未生效导致股东减持的风险。
三、关于公司业务与格力集团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
(一)格力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一致行动人)所从事的业务
经向格力集团了解,格力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制造板块、金融投资板块、建设投资板块、海岛旅游板块、建设安装板块。
(二)公司业务与格力集团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
格力集团从事的金融投资板块、建设投资板块、海岛旅游板块、建设安装板块业务与公司不同。格力集团的制造板块业务通过格力电器进行。
公司主营业务是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智能工厂装备及智能电网设备三大业务板块。公司三大板块业务与格力电器业务对比分析如下:
1、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业务板块
公司简称 主要业务 主要产品
中锂新材锂离子电池隔膜及透膜的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产品
生产与销售
长园电子专业从事热收缩材料等辐 无卤环保套管、母排套管、中厚壁套管、标识
射功能材料产品的设计开 套管、耐特殊环境套管、双壁管、聚四氟乙烯
发、生产和销售;加速器辐 套管、环保PE套、PVC套管、玻纤管、硅胶
照技术咨询和辐照加工服 管等
务。
长园维安 提供过电流、过电压、过温过电流保护方面,高分子(PPTC)及陶瓷
等电子线路保护产品及解 (CPTC)热敏元器件,贴片保险丝(FUSE)
决方案 等产品;过电压保护方面,瞬态抑制二极管
(TVS),静电(ESD)保护器,半导体放电
管(TSS)等产品;过温保护方面,温度保险
丝(ThermalFuse)等产品;
长园华盛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供应 提供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特殊硅烷及
商,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电 衍生物产品,主要为碳酸亚乙烯酯(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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