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数量:740.16万股;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2月14日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数量:46.62万股;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2月14日
本次合计解锁数量:786.78万股。
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2014年12月25日,公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
3、2015年1月6日,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2015年1月7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550名激励对象2,150万股限
制性股票,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公司实
际向授予对象548人授予2,1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
5、2015年 9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卜永强、唐棠、余敏、杨庆伟、司慢曼、张雪平6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原激励对象卜永强、唐棠、余敏、杨庆伟、司慢曼、张雪平已获授的股份8.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15年10月29日完成注销。
6、201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19日,向1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0元/股。在授予过程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柳经华及张良鑫放弃认购授予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10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47.5万股。
7、2015年1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限制性股票427.2万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7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剩余未解锁数量为1,708.8万股。
8、2016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马艳等18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424,000股,首次授予价格为6.46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故回购价格调整为5.167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50.88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中部分激励对象易泽宇等5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回购,回购数量为10.5万股,授予价格为10.3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故回购价格调整为8.471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2.6万股。
9、2016年1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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