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5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的告知函,函件内容如下:
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战略的稳定性,2017年5月24日,藏金壹
号、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孙兰华、许晓文、鲁尔兵、倪昭华、许兰杭、徐成斌、黄永维、谢小渭、曹斌、石洪军、王军、鲁尔军、甘立民、王沐曦、孟庆和、刘志伟、徐岩、沈鸣、强卫、何江淮、余非、谌光德共计29方主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签署后,上述二十九名股东成为一致行动人。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921,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1%。
藏金壹号等29方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8,870,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1%。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藏金壹号、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孙兰华、许晓文、鲁尔兵、倪昭华、许兰杭、徐成斌、黄永维、谢小渭、曹斌、石洪军、王军、鲁尔军、甘立民、王沐曦、孟庆和、刘志伟、徐岩、沈鸣、强卫、何江淮、余非、谌光德共计29方主体为公司股东,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3,823,650 5.60%
2 吴启权 69,524,272 5.28%
3 曹勇祥 31,578,687 2.40%
4 王建生 29,999,894 2.28%
5 魏仁忠 17,241,450 1.31%
6 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 16,031,067 1.22%
7 鼎明(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500,000 0.72%
8 孙兰华 19,498,500 1.48%
9 许晓文 15,133,823 1.15%
10 鲁尔兵 3,113,074 0.24%
11 倪昭华 1,838,400 0.14%
12 许兰杭 384,000 0.03%
13 徐成斌 720,000 0.05%
14 黄永维 420,000 0.03%
15 谢小渭 410,000 0.03%
16 曹斌 493,800 0.04%
17 石洪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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