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民事调解书》履行对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形:是。
●本次《民事调解书》履行违约情形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履行情况: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管收到上海率丰 400 万元的股权
转让款。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4,000 万
元的股权转让款及 36 万元利息,剩余 1,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利息仍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接到
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通知,根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皖 07 民初 92 号),上海率
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12 月 14
日向华翔资管支付了两笔 2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共计 400 万元,华翔资管已收到该笔款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4,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 36
万元利息,剩余 1,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利息仍未按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该《民事调解书》及前期履行进展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临2021-034 号《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临 2021-046 号、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临 2022-004
号、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2-017 号、2023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临 2023-001
号、2023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临 2023-014 号、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临 2023-028
号、2023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临 2023-039 号《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履
行进展情况的公告》。现将该《民事调解书》本次履行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民事调解书》前期履行情况
1、2021 年 11 月 4 日,上海率丰依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管
支付了 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上述款项。
2、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海办同收到换发的营业执照,华翔资管已将其持
有的上海办同 33.33%的股权过户至上海率丰,上海办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同日,上海率丰依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管支付了 1,2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该款项。
3、2022 年 1 月 5 日,上海率丰根据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将其持有的上
海办同 98%的股权质押给了华翔资管,并完成了质押担保登记手续。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该出质《通知书》中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质权人: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14,700 万人民币(上海办同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98%的股权对应其注册资本为 14,700万人民币)。
4、2022 年 4 月 29 日,上海率丰依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管
支付了 2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上述款项。
5、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海率丰依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华翔资管
支付了 1,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华翔资管已收到该款项,剩余 2,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进行支付。至此,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 3,0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根据该《民事调解书》约定,上海率丰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华翔资
管支付剩余的 3,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但上海率丰仅支付了 1,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上海率丰的履约行为违反了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上海率丰于 2022年 12 月 30 日向华翔资管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函主要内容:“上海率丰方面计划
在 202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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