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茅台案值近2000万元 被告因诈骗罪获刑15年
贵州茅台资讯
2020-03-31 13:46:21
  • 16
  • 25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新华网

  从制售假冒飞天茅台到诱骗受害人前往酒厂参观考察,再到组织假鉴定师鉴定酒品为正品……近日,提供如此一条龙“服务”的被告人李某因诈骗罪被温州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16年,本案受害人因想从事茅台酒销售,结识了自称有门路的被告人钟某。为取得对方信任,钟某陪着受害人到贵州仁怀茅台酒厂考察,还引荐了一位主管“销售审批”的李某。在饭桌上,李某当场签了一张“审批单”,“特批”一部分茅台酒给受害人。


  实际上,被告人李某是贵州一家白酒厂的法定代表人,他用自家酿的白酒灌装到专门仿制的茅台酒瓶里,附随的识别器、防伪标签以假乱真。


  受害人上当后,开始大量向钟某、李某购买茅台酒,短短半年内就花了1950万元用于购买酒品。


  此后李某还通过伪造经销商授权证、指使人冒充鉴定人员鉴定酒品等方式继续骗取受害人信任,直到假酒被查东窗事发。


  执法机关查获,这些假冒的飞天系列茅台酒,共有929箱、5574瓶。经鉴定,查获的所有茅台酒均属于假冒贵州茅台酒,所有证书及工作证都是假的。


  乐清市人民法院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钟某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