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09:天富能源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公告
天富能源资讯
2018-01-16 18: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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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7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0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利华绿原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利华绿原”)65%的股权;



投资金额:9,5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出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收购事项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议案”,同意天源燃气收购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储运”)持有利华绿原65%的股权。



经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利华绿原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18,957.03万元,对应利华绿原65%股权价值为12,322.07万元。经与利华储运协商,最终转让价格定为9,500.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天源燃气将持有利华绿原65%的股权。



上述收购事项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师国资发【2017】162 号”《关于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批复》。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于2018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利华绿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河忠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天然气,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燃气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批发零售:五金产品、壁挂炉,管道及设备安装;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主体、股权结构:



利华绿原注册资本12,000万元,本次收购前,利华储运占利华绿原总股本的6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绿原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原国资”)占利华绿原总股本的35%;本次收购完成后,天源燃气占利华绿原65%的股权,绿原国资占利华绿原35%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利华绿原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267,252,412.33元,净资产100,765,516.13



元,营业收入64,996,066.53元,净利润-9,286,997.74元(净利润



为负的主要原因是本次审计时,针对其历年应计未计的各项成本费用在审计基准日一次性计提,造成2017年上半年审计数亏损)。经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利华绿原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18,957.03万元,对应利华绿原65%股权价值为12,322.07万元。同时,为保证本次收购的审慎性,公司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担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经充分尽职调查,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业务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在天然气行业的战略布局,从而实现业务的迅速发展、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建议本次收购价格区间为 8,755.71万元-10,506.86 万元。经与利华储运多次协商,最终转让价格定为9,500.00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利华绿原以居民用气、L-CNG加气站、LNG工厂、可再生有机质甲烷化服务于农机为主导产业。目前,利华绿原独家经营第二师管辖区域内燃气业务,已完成了铁门关市及第二师11个团场的天然气入户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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