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集团公司在披露警示函重大利空前就开展总股本1%的转融券业务,并在6月21、2
天富能源股友
2023-08-02 11:31:00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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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富集团公司在披露警示函重大利空前就开展总股本1%的转融券业务,并在6月21、22日两天8.50元以上与融券机构卖出近1亿元市值股票,一个月内最高跌幅达25%,该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请披露融券机构名称,并说明融券机构与天富集团、天富能源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如果3天内不回复,就直接举报证监会! 【答】天富能源: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1日和2023年7月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公告》,为提高存量股权的经济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将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1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该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关系,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2023-08-03 08: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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