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中泰证券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统一股份资讯
2024-04-19 16: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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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11日《关于核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股份”或“公司”或“发行人”,曾用名“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12,06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082,582.7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36,453.3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46,129.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211003号”《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统一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统一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泰证券对统一股份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统一股份

证券代码 600506

注册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

法定代表人 周恩鸿

董事会秘书 阿尔斯兰·阿迪里

联系电话 0996-211593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中泰证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对统一股份的保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2、协助并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3、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6、关注社交媒体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7、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制定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现场检查结束后完成《现场检查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2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并以借款的方式将资金提供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同时,公司发布《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并在上述三方的基础上增加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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