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6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下
午 14:00 在公司江宁本部办公大楼八楼 828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文树梁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序号 议程 报告人
一 宣布大会召开 文树梁
二 宣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马亮亮
三 会议议案 ——
1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邓泽刚
四 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 ——
五 会议表决 ——
1 宣读表决注意事项,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马亮亮
(推举 1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2 填写表决票、投票 股东或股
东代表
六 主持人宣布休会 文树梁
处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数据,上传上交所信
七 息网络有限公司,待其向公司回传现场投票 秘书处
与网络投票合并处理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八 主持人宣布复会,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文树梁
九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 律师
意见
十 宣布会议结束 文树梁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 日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与会股东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以下议事规则:
1.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有关事宜。
2.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4.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可以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发言应简明扼要。
5.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6.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会议秘书处将现场投票结果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下午四时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回传最终表决结果,届时复会,由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下午四时返回会场,等待复会。
7.本次大会邀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 日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卢光武先生任期已满六年,现根据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提名姜绍英女士为独立董事人选(简历请见附件)。
姜绍英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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