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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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18: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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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30


航天晨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航天晨光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根据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资料及对相关业务的汇报,对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杨树东先生为副总经理事宜

(一)经审阅杨树东先生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对任职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二、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宜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股票期限已满,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明确拟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航天晨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激励对象,因此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75万股。本次取消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光武、顾冶青、叶青
2023年6月29日

附:独立董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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