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达制造
股票代码: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科达制造 指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上市公司 3,098,700 股,使得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
5.00%的行为。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
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
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
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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