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689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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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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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6898 号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通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烽火通信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由于我们并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完整的审计程序,因此本专项说明不应被视为针对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或烽火通信财务报表整体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发表审计意见。如果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取得其他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我们得出其他的结论。
现将烽火通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
大华核字【2024】0011006898 号报告
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解释 17 号的三个
会计处理或披露事项中,“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允许提前执行。
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
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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