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证 监许可[2 01 9] 1 4 9 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年12月 2日公开发行了 3,088.35万 张(3,088,35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835万元。2019年12月6日,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8,720,000.00元后将余额人民币 3,059,630,000.00元全部汇入公司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462,800.00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6,887,2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E 10780号验证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在取得募集资金后,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资金266,053.42万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79.32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9,594.05万元,合计余额40,073.37 万元,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39,635.30万元差异 438.07万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 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截至 2023年12 月 31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均不存在
违反上述规定及制度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 12月,公司及子公司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烽火锐拓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烽火天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邮科院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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