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驰宏锌锗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驰宏锌锗资讯
2024-03-29 18: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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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公司代码:600497 公司简称:驰宏锌锗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冶炼分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矿业分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工程分公司、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鑫湖矿业有限公司、云南驰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曲靖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兴安岭金欣矿业有限公司、赫章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驰宏卢森堡有限责任公司、塞尔温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驰宏(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等。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内部监督,资产管理,采购、物流及付款,人力资源管理,销售收款,资金管理,法律事务与合规管理,财务管理,担保管理,预算管理,业务外包,营销管理,工程管理,生产管理,投资与并购,矿山管理,期货管理,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安全环保、产品质量、矿产资源、期货业务、投资业务、筹资业务、资金运营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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