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和宋枫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和宋枫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四名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