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21
股票简称: 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19-074
债券简称:17 精工 01 债券代码:14340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17 精工 01”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23
回售简称:精工回售
回售价格:100 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仍为 6.50%
特别提示:
1、根据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2 年(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的票面利率为 6.50%,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续
期限内(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4 日)票面利率仍为 6.50%,并在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投资者可按照本公告规定,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4、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在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2019 年
11 月 15 日),以人民币 100 元/张的价格卖出“17 精工 01”债券,请“17 精工
01”债券持有人谨慎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5、本公告仅对“17 精工 0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回售申报的建议。“17 精工 01”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17 精工 01”债券的持
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 2019 年 11 月 15 日。
7、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7 精工 01,代码 143400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规模为人民币 3.85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4 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
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17 年 11 月 15 日。
7、债券利率:6.50%,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9、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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