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0086 债券简称:精工转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6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8 - 2024/7/1 2024/7/1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22,766,035 股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2,766,035 股本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本次差异化分红具体分派情况: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精工转债”已进入转股期,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精工转债”停
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与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后的总股本一致。
公司本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2,012,884,418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
22,766,035 股后的股份 1,990,118,3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
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19,407,102.98 元(含税)。
(3)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份,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2,766,035 股存放于回购专户,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应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 1,990,118,383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五号——业务办理〉之第五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990,118,383×0.06)÷2,012,884,418≈0.06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6)÷(1+0)=前收盘价格-0.06。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8 - 2024/7/1 2024/7/1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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